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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61 章   恒温天气

    “你去吗?”

    待沈墨恒挂断电话,温穗立马眨着眼睛问他,轻轻吸着一口气。

    “为什么不去。”成熟男人非常之淡定,脸上看不出一点不对劲的表情:“我还挺喜欢吃雪蟹的。”

    “不过不能空着手去,我买点礼物吧。”

    你还怪懂礼貌的……感觉他抓错重点的温穗简直无力吐槽。

    决定直接明说。

    “那我们两个。”她指了指两人身上的牛仔情侣装和相配的发型,咨询意见地问:“是就这样找死,还是想办法装一下。”

    沈墨恒无奈笑着扬了扬手中的手机:

    “不必要的东西就留着吧,以后也不是不再回来。”

    “喔。”温穗把它们放下,在脑海里琢磨这句话的深意。

    “小叔刚跟我说,你的房间不会动,随时给你住。”

    温穗抿了抿唇,在内心说了声谢谢。

    海安街离华清大学和京海高中都近,位置也在老城区,从秋月胡同驾车过去不远,统共二十来分钟,很快就到了。温穗坐沈茗安车去的,到达老小区楼下时,温禾和沈墨恒正打开另一辆车的后备箱搬行李。

    温禾一把夺过两个大袋子,不断推拒:“这里没电梯,楼梯难走,东西我们自己搬吧。”

    沈墨恒:“来都来了,我帮着一起。”

    “早知如此就不叫小叔来了。”温禾无奈却强硬道:“原本只拜托您开车帮着送,若知道要劳烦您动手,我肯定请搬家公司。”

    温穗正了正头顶的渔夫帽,把脸上灼热的阳光挡住,眯眼朝那边看去,沈墨恒今天穿了件深色休闲装,不像平时正经工整,看来真心打算帮忙干活的……即便如此,她也想象不出矜贵的他爬楼梯做体力活的模样。

    沈茗安见状马上夫唱妇随,跟沈墨恒抢剩下的东西:“哎呀,让温禾搬就行了,我俩也没几个箱子,我那些画材昨儿就让李叔拖来了……实在不行,你帮穗穗吧,她那儿还有俩行李箱。”

    “行。”说完,沈墨恒便走过来,从温穗手中接过那个绿色箱子,看着她道:“剩下的衣服抱得动?不行小叔就多跑一趟。”

    “拿得动的。”温穗羞愧回答道,后悔刚才没早点松掉行李箱,要是被他摸到把手上的汗,多不好意思啊。

    出租屋在五楼,老小区只有楼梯,温穗走在沈墨恒前面带路,楼道里光线很暗,外面艳阳高照,里面却比较阴冷,这种天气走着也没那么热。

    走到四楼快到五楼那段,有个灯泡刚好坏了,衣服袋子抱在胸前遮挡视线,温穗没看清,踩到台阶的缺口,“哎呀”趔趄了下,险些滑倒,被一直有力的胳膊稳稳扶住。

    后背抵上他结实的手臂,带着热气的呼吸洒在脖颈:哪怕这个过程中,除了向沈墨恒提供包裹信息,她帮不上任何忙。

    那工作人员可能是与他相熟,也可能单纯是被他的个人魅力所征服,几乎没有犹豫,很快便同意帮忙,不出五分钟就把包裹找了出来。

    用大箱子装着,塞了不少填充保护袋,看着挺沉。

    以温穗的体型,和她被其余杂物塞满的双手,几乎没法把它搬去实验室。

    “我哥寄的?”

    “是沈荻安。”在沈墨恒面前没必要撒这种谎,温穗无奈道:“有沈教授给大家的礼物,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

    “难怪。”“谢谢小叔。”

    “也谢谢你的咖啡。”

    “其实。”沈墨恒想了想说:“我还挺意外的。”

    温穗小声不满道:“我看上去是那种情商比较低,不会主动给人买咖啡的人吗?”

    “绝对没有这个意思。”沈墨恒忙一脸清白道:“我只是感慨,小温穗确实像个大人了。”

    “我早就成年了。”

    温穗举起捧着豆浆那只手,信誓旦旦用两只水灵的眸子望着他,急于辩驳的语气,不知是为了纠正,还是带了几分形容不出的心酸:

    “本来就已经是大人了呀。”

    虽然好像永远追赶不上他的成熟。

    可再过几年,很快很快地,她就和第一次遇见他时的他一样大了。

    “好。”沈墨恒浅笑了下,忽然,他侧过身,弯腰向她靠近。

    突如其来的近距离接触让温穗俶地瞪大了眼,呼吸都停了,差点直接打翻手里的豆浆。

    那股熟悉的,夹杂着白檀香气的淡雅味道扑鼻而来。

    他低头,胳膊很绅士地绕过她的腰间,“咔哒”一声,卡扣扣上,像打火机点亮了心尖的火苗。

    “温穗小大人,你忘系安全带了。”

    “啊……哦,不好意思。”

    他重新坐正身体,放下手刹:

    “那出发吧。”

    坐在他副驾的场景唤醒了部分熟悉的记忆,比如第一次见面去吃饭时,他怕沈荻安吵她,故意坐在两人中间帮她解围。又比如他放学接她那次,她做贼般地记下了他喜欢的书和车载歌曲。

    温穗当然不会让沈墨恒知道,后来的很多日子里,她翻遍了英文词典和各类注解,试图用贫瘠的英文水平去理解他爱看的那本《海浪》,奢求通过相同的文字隔着时空去获取几分思想共鸣。

    “We melt into each other with phrases.”

    一直到现在,她也分不清自己喜欢的究竟是意识流般惹人暇思的文字,还是“与他更近一步”的、自欺欺人的错觉。

    不过这已经不重要了。

    现在的她,即便还是偶尔会抑制不住对沈墨恒心动,却不会再像从前那样敏感自卑到为每个小细节牵动全身了。

    温穗她们的公寓离火车站距离不远,二十几分钟后,沈墨恒把车停在了附近的停车场,时间较为充裕,两人慢悠悠上了车。

    这趟火车没有固定座位,由于路途较短,一等座的车厢很空,几乎所有位置都可以随他们任意挑选。

    温穗没太多想,下意识就朝左边第三排一个看似比较安静的位置走去,尚未落座,胳膊却被一旁的沈墨恒轻轻拉住。

    “坐右边靠窗吧。”

    “我哥不至于让女孩子抱这么重的东西。”

    温穗被这句话逗得心情好了一点,半开玩笑半无奈道:“沈荻安会。”

    沈墨恒的眼里闪过一丝深邃,在晦暗不明的神色中又不太明显。

    他对温穗继续漫不经心道:

    “他惹着你了?”

    “有点吧。”温穗也没把不满藏着掖着,说话倒还斟酌着用词:“他擅自给我寄些用不上的东西,跟沈教授的礼物包裹一起,这确实让我困扰。”

    “是什么?”

    “好像是除湿器和暖炉。”

    沈墨恒无奈笑了笑,状似无意思考道:

    “你要是嫌麻烦或者尴尬,可以把这些东西一并放在实验室。”

    “既然是以教授的名义寄过来的,就同样作为礼物送给大家吧。”

    “对喔。”

    温穗听罢,眼睛一亮。

    干净又澄澈的,在傍晚的天空下泛着星星般的光泽。

    “呜,我怎么就没想到呢。”

    这样一来,既不怕收了沈荻安的东西于心不安,又不必担心其他同学会疑惑他们的关系。

    “不愧是小叔。”

    事情有了好的解决方式,温穗心情缓和了不少,她抬起头,嘴唇轻抿,目光看向他,浅浅地笑了一下。

    灯光落在她白瓷般的肌肤上,长长的睫毛上下眨动。

    川河解冻,冰雪消融。

    沈墨恒盯着这个笑容眸色一沉,心里难以形容地波动了些,却没表现出来,淡然道:

    “箱子能拿动吗?我帮你搬去实验室吧。”

    “没受伤吧?”

    “没有,谢谢小叔。”

    “那就好……这楼梯陡,晚上天黑看不清路,一定要小心握着栏杆,知道吗?”

    “嗯,我会注意。”

    来到屋里,沈墨恒把她的行李放进次卧,温穗主动请他参观了下自己的新小屋,并懂事倒了杯凉白开。

    “床有点小,窗户还挺大的。”沈墨恒评价。

    温穗俏皮回答他:“可惜窗对面是个菜市场,风景很一般。”

    比起梧桐院开窗就能闻见腊梅花的卧室,这里确实差远了,好在她不挑,也知道这是哥哥的经济条件下能租到的最好的房子。

    沈墨恒惋惜:“那你一大早岂不是会听见公鸡叫。”

    温穗半真半假握拳:“所以我决定起得比鸡早!”

    “噗,你这孩子,还没开学呢,就这么拼。”

    安置完物品,温禾提议下楼买点清扫工具和五金用品,未免沈墨恒一会又做出抢扫把这等“不符合身份”的麻烦事,沈茗安点了个外卖,以“必须有人取餐”为由,软磨硬泡勒令小叔在屋里等午餐。

    沈墨恒没拒绝,老实在客厅坐下了。

    毕竟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他从来没有凶过自己听话又懂事的妹妹。

    也从未不敬过高岭之花般成熟体面的小叔。

    苍天啊,到底为什么这两个人会在一起呀?

    其惊讶程度甚至相当于告诉他,沈荻安偷偷在美国搞基,或者……沈茗安其实是个男孩。

    头脑混乱的像被豆浆机搅过,温禾抓着自己头发,情绪在崩溃的边缘单独试探。

    “我不行了,我得出去缓缓。”

    “哥哥你慢点……”

    压根不听温穗说什么,他一股脑朝大门外奔去,手忙脚乱的,又是弄错门的方向,不是差点踢翻了地上一只刚刷完的雪蟹。

    沈茗安紧随其后:“别担心,我陪着阿禾!”

    第 62 章   恒温天气

    沈茗安找到温禾时,他正在小区门口的花坛前坐着。

    离路灯远远的位置,光线很暗,要不是走近,差点都看不出来那里有个人。

    中档小区的夜里还挺热闹,马路对面超市门口,几个小学生你追我赶玩着游戏,爆发出一阵阵开心的尖叫。沈茗安走上前去,低下头,漆黑中不太能看清他的脸。

    声音难得低缓了不少,不像平日里妙语连珠的:

    “阿禾,你别坐这,夏天好多蚊子。”一路上有些心不在焉,一会拿出小镜子照照自己的仪容仪表,一会忍不住去担心“小叔去相亲”这件事,一会又开始后悔今天出门没抹沈茗安送的那个粉色润唇膏,思绪随着列车前进的频率晃晃悠悠,像海上的一艘翻船,摇摆不定。

    下车后她又煞有介事地抚平衣服上被人群挤出来的褶皱,顺着台阶指示的方向一路走到头,出站口外不知从何时开始落下了瓢泼大雨。

    身边有两个游客打扮的女生嘟嘴抱怨:“真倒霉,怎么五月初还下雨。”

    “地铁站的伞竟然卖十八元一把,简直抢钱。”

    温穗也忍不住叹了口气,眼神落在卖伞的小摊上,手里攥紧那个碎花钱包。

    十八元对她而言并不便宜。她不想浪费钱,但更不想湿着身子去见沈墨恒。

    “阿姨,来一把”

    打断她话语的是口袋里微微振动的手机。

    怀着某种希冀,她迅速将它拿起,映入眼帘的却是一串陌生号码,不像私人手机,更像某个工作电话。

    她深呼吸,按下“接通”键:

    “喂”

    温柔低沉的声音让她忍不住唇角上扬:

    “温穗?你在哪呢。”

    “小叔。”

    他的声音她绝不会听错。

    “我到地铁站了。”

    “嗯。”慵懒的嗓音和沙沙雨声交杂在一起,透露出一股别样的磁性,她贴近听筒,捕捉到那边略有嘈杂的背景,有机器磨豆的轰鸣和“谢谢惠顾”的温柔女声,似乎是在咖啡厅:“外面下雨了。”

    “好像是。”

    “站在原地,我来接你。”

    温禾扯着金叶风箱果的树叶子,一拽一拽的,像在发泄着情绪,没有说话。

    那是她一个人盖在暗地的城堡,波涛无声的海啸。

    温穗接过那杯冻柠七,杯壁的冰凉湿润触到皮肤,拉回几分思绪。

    她低头看了眼泡沫箱,除了她手里这杯,还剩一杯草莓牛奶、一杯橘子汁和一杯牛油果奶昔。

    温穗晃了晃手里的柠七,犹豫了下,又把它放回箱子,换了杯别的出来。

    做坏事般地,唇边扬起一丝微笑。

    “那你看吧。”沈荻安咬牙闷闷道,五味杂陈地走出了温穗的房间:“但愿你期中能考出个好成绩。”

    “谢谢。”

    温穗听不懂他在阴阳怪气,非常礼貌地点点头,一边回想刚记下的书名,一边把那本蓝色封面的《The waves》收好。

    她当然要好好学英语。不一会,有一个穿正装戴金丝眼镜的中年男性走进来,开始找沈墨恒谈工作上的事。她猜那大概是他的秘书。

    沈墨恒的办公室很大,装修是比较简约冷淡的风格,跟梧桐院的古色古香区别明显。工作区和休息区被一道推拉门隔开,温穗坐在沙发上,两只脚慢悠悠晃着,她不太听得懂他们在说些什么,脑海里满是沈墨恒刚才对她说的话,反复斟酌。

    情绪有些低落。

    她刚才是不是说错话了。

    喜欢一个人是一件非常慎重的事情吗?

    可是她喜欢沈墨恒,却好像是那么一瞬间就发生的事情。

    温穗觉得这很令人费解。

    可沈墨恒说他现在没有喜欢的人,她又感到开心。

    虽然不是她,但起码也不是别人。

    她还有机会。

    有机会成为那个,与他深深共鸣的灵魂。

    “啊,小叔,是的,都考完了,在外面吃饭呢。”

    不单单是为了考试,更是为了有朝一日,真的能读懂沈墨恒看过的书。

    “不要紧张,放松心情。”出门前,沈茗安拍拍她的肩膀安慰道:“发挥正常水平就好,京海中学是名校,这种事会合理控分,绝不会让体育中考拖你们的后腿。”

    温穗“嗯”了声,乖乖和嫂嫂说“谢谢”和“再见”,然后跟沈荻安一前一后上了大巴。

    那模样倒像是不熟。

    车号基本是按班级排的,七班的同学坐在一起,班主任邱海一路上说着鼓励的话,也不知道是谁大着胆子带头起哄喊了句“老师,来点实质性的奖励”,周围竟一片沸腾。

    “发红包发红包!”沈荻安捶打着座椅靠背,像猴子一样叫道。

    “考满分的有奖金吗?”

    又被一阵一阵朋友圈消息的提示音吵得睡不着。

    不记得自己有这么多好友,温穗重新解锁屏幕,仔细一看。

    发现不仅有朋友给他点赞,沈墨恒也又发了一条新的朋友圈。

    里面是九宫格的图片。

    她惊喜点开,发现里面都是他用水彩板绘,一笔一划用心勾勒出的自己。

    有她初三那年去大学校园找他的模样,也有她在伦敦看烟花的模样,最近的一张,画的是前几个月,她站在讲台上捧着课本给他当助教的场景,每一张都特别传神,而且,全部都是正脸。

    这次的配文是:

    [回复大家一下,我女朋友长这样。]

    第 63 章   恒温天气

    八月中旬,温穗参加了京北大学天文系专业的保研夏令营,看样子结果不错,成功的概率很高。

    去国外读硕士的申请材料也准备得差不多了,只待第一波投递后等候结果。

    温禾原本还为她常住梧桐院的事情感到有点介意,委婉提过几次让温穗搬回家住,看她因为学习忙得焦头烂额,便也没那么执着了。

    十号左右,沈墨恒去欧洲出差了一阵。

    在他回来的前四天,温穗结束夏令营回到梧桐院,给主人房的床上换上了自己新买的四件套,正给门口的吊兰浇着水,听王姨说门外有客人来访。

    听到这个称呼,温穗立刻竖起耳朵,煞有介事的用湿巾纸把嘴角的冰淇淋渍擦干净。

    电话那头果然传来沈墨恒的声音,他和沈茗安简单聊了几句,过一会镜头便转到两位中考生这边。

    “晚上好,终于考完了?”

    声音听着有些懒散,温穗朝屏幕看去,他那边似乎还是白天,沈墨恒身穿一身休闲装坐在遮阳伞下,背景是蔚蓝的海洋和金色沙滩。

    “嗯,小叔,你在度假吗?”

    “是啊。”他漫不经心地回答:“你们考完也该好好玩儿。我给你们准备了礼物,让王姨送到房间了,回去记得拆。”

    沈荻安尖叫:“好耶!小叔你是我亲爸!”

    沈墨恒的表情充满嫌弃,温穗也跟着被逗笑了,思考以后又疑惑道:

    “可是我们还没有出成绩,万一考得不好……” 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前扑去!

    大脑直接空白,浑身的神经紧绷。

    鼻尖撞上温热结实的触感,令她脸红心跳的、熟悉的白檀香气扑面而来,白衬衫被蹭出一个褶皱,布料轻柔。

    温穗尴尬地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耳根子唰地红了,张皇失措中想赶紧稳住身子站好。

    借着沈墨恒身体的支撑动脚,一踮。

    该死的鞋跟非不争气。

    险些再次滑倒,她凭着本能地动作又抓住面前的人。

    这次力道大了些。葱白色的手指扯动,直接把沈墨恒身上干净的白衬衫内搭,拽开两个扣子!

    露出明亮流畅的锁骨弧度,微微的凹陷和突起衬托出颈线修长,如同艺术家的细薄笔触。

    正好对着温穗眼睛的位置,堪称一览无余,想不看都难。

    沈墨恒:……

    温穗连想死的心都有了,低着红得快要滴血的脸蛋,声音闷闷地说:

    “对不起!”

    一双有力的大手徐徐抚上她的腰,将因为刚才一波操作略显狼狈的少女拉稳扶好,动作很有分寸,却足以让温穗浑身一颤,瞳孔睁大。

    雨伞倾斜,沈墨恒垂眼,比平日微重的鼻息打在温穗的皮肤上,喉结微动:

    “脚还好吗?”

    又伸手,替她拭干乌黑发梢晶莹的水珠。

    温穗仍不好意思抬头,埋着脑袋原地站着,心绪复杂地享受着他这份温柔的绅士服务。

    “感觉不太好……”

    细高跟本就难行,又是这样道路泥泞的下雨天,稍有不慎便会摔个大跟头。

    温穗不敢冒这个险,也怕不小心又扑进了沈墨恒怀里。

    “我在这里等……”等小叔开车来接我吧,她原打算这么说的。

    “我背你吧。”沈墨恒身形微躬,淡淡地说。

    温穗错愕抬头,透过纷纷绵绵的雨幕,她好像没法从那双墨色的眸子里读出太多别样的情绪。

    就好像,他只是出于习惯做出一个绅士的举动。

    又或者是在以长辈身份照顾熟悉的小孩。

    和过往并无不同。

    温穗猜想沈墨恒绝不会知道,这样的肢体接触对她而言意味着什么。

    沈墨恒认真道:“礼物是奖励你们完成了这件事,而不是针对结果。”

    沈荻安立刻蹬鼻子上脸:“意思是考得好还能有多的?”

    “看你表现。”

    烤肉滋滋冒着热气,冰块在玻璃杯中叮当作响,听见这句话的那一刻,温穗心想她是真的释怀了。

    无论考试的结果如何,她都竭尽全力,这本就值得夸赞。

    像扑火的蝶飞进漫长的隧道里,看不清尽头是火还是灯。

    但扇动破碎翅膀的瞬间,她便已经是一只勇敢的蝴蝶。

    纵然死在路上,亦乐此不疲。

    她想,学习是这样,暗恋一个人也是。

    —

    那天回去后,温穗第一时间打开了沈墨恒送她的礼物。

    用蓝黑色盒子装着的,抱在怀里有点沉,乍一看不知道是什么,她小心拆开后,发现竟是一个天文望远镜。

    那说明书是纯英文,各个部件构造看起来也有点复杂,温穗尝试着组装了一下,感觉需要花点功夫。

    跟礼物一起放进盒子的还有一句话,[Per Aspera Ad Astra]。

    温穗对着熟悉的字迹青涩一笑,把字条和望远镜都重新装进盒子里,想等空下来了再仔细琢磨。

    做这件事的同时,她听见沈荻安在客厅里激动乱嚎:

    “小叔给我买了新的自行车!我终于有新车了。”

    脑海里恍惚想起开春的事——沈荻安抢了她的自行车,害她被小混混围住,小叔救了她。

    “全都通通交出来!”

    “我刚从国外回来呢。”沈墨恒一边无奈微笑一边享受着她这份娇纵:“你刚才还冤枉了我,不表示点什么,怎么直接要起礼物来了呢?”

    “就是因为你才从国外回来,才确信你肯定给我带了礼物。”温穗理直气壮、逻辑清晰道:“快告诉我是什么。”

    “是知道你想我所以提前回来两天的我。”

    “这个不算!”

    沈墨恒卑微:“唉,好伤心呀。”

    手指在他的西装上来回摸索“搜身”,让某个很会藏东西的老狐狸赚了个够,温穗才终于从内侧口袋里翻出来了两样:一对珍珠耳饰和两张飞往瑞士的法航机票。

    “夏天快结束了,愿意一起去尝尝法航的红茶吗?”

    第 64 章   恒温天气

    于是,接近初秋的一天,温穗再度坐上了飞往欧洲的飞机。

    只不过,去年这个时候,她和柳兮凝像猴子进城一般焦头烂额,而这回有沈墨恒陪着,一切都给安排好,她可以选择一路躺平。

    “不用排队吗?”温穗慢悠悠走在沈墨恒旁边,瞪大眼睛好奇注视着周围的一切:“这么方便呀。”

    沈墨恒一手推着两人的行李箱,一手牵着她,嘴里还要给她介绍“头等舱有哪些好吃的值得尝试”,忙得捉襟见肘。

    偏偏今天温穗打扮得很显小,嫩黄色背带裤配双麻花辫,脚下是白色圆头小皮鞋,是柳兮凝信誓旦旦告诉她这么穿在雪山草地上很出片,她才信了,结果真穿上跟个高中生一样。连周围的人看向她和沈墨恒,都不由揣测两人的关系。

    “兄妹?看起来不像吖。”

    “难道是那个,国外很流行的……”

    “嘘!不能说!小心人家生气,头等舱都是有权有势的。”

    “能找这么年轻帅气的那啥包养我,死一百次也值了。”

    英国十月深秋的夜晚,雾气湿重,寒意贴肤,校园小道萧条冷清,连学生的行迹都少见。一河之隔,对岸的尖顶礼堂里却是一派高朋满座景象,举杯谈笑的声音远远飘出。

    那里是本校的生命科学学院,作为今年再度登顶世界第一的院系,注定无限风光。

    光是今晚这场年会,来宾便是个个非富即贵星光熠熠,有顶级学者、药企巨头的代表,也有科学院的高官。温穗是院长的爱徒,人又长得出众亮眼,难免要来充当花瓶,陪在导师身后,挨个寒暄、敬酒,几轮下来,眼底已带了几分不胜酒力的湿红,似晚春的粉樱。

    她穿一身白,轮廓清丽,在一众瘦削苍白的英国人里,本就非常非常之吸引人,此时脸上带了微醺的红,便更惹眼了。

    药企资方的人过来敬完酒,自然而然地瞥向年轻女孩妍丽的侧脸,“莫里哀,你手下的学生,真是一个比一个出色。”

    温穗很经得住打量,任别人怎么夸,也不言语,只是稳稳地端住了公式化的微笑。不逢迎,不轻浮,更不留人话柄。

    等那一班人走了,导师回头瞥她一眼,“Evelyn,你是系里资历最深的,怎么不带你师妹去认一圈各位客人?”

    这是怪她没有眼色了。

    这几年温穗埋头在实验室里,业界内的人情往来全都有意无意地躲了过去。不过欧洲学术界的交际规矩她不是不懂,表面上说着人人平等,实则等级森严尊卑分明,他们这些学生说是去交际,实则也只是一个个陪酒笑过去。在那些药企、金主面前,名头再大的教授都难免要放下身段的,更何况他们呢?

    导师只吩咐了那一句,因知道这个学生一向识趣懂事令人放心,不必他多费口舌。温穗在原地静了静,回头在酒架上换了两个威士忌杯,小的那一只递给了身边的师妹,“你平时不喝酒,一会儿跟在我旁边,不用主动说话,酒也不要多喝,尽到礼节就好。”

    小师妹丽然跟在她后面亦步亦趋,不熟练地端着酒杯,带得酒液摇摇晃晃,“可是师姐,你不是不能喝酒吗?”

    温穗动作一顿,回头看她一眼,伸手托了托她手腕,“端稳了。”

    丽然自知失言,抿了抿唇,“对不起师姐,我上次看见你包里放的药,不是故意的。”

    温穗摇摇头,安抚地捏一捏她手心,转过脸去时,已经换上了大方明媚的表情管理,不卑不亢地向前面几位药企高管做自我介绍,水晶灯下年轻光洁的脸散发着清新的朝气。

    这是丽然第一次见到温穗在社交场合游刃有余的样子,她从来不知道师姐这幅纤细的身体原来也蕴含了这么多的能量,眨眼的功夫,她已经交际过了小半场的客人,饮下了满满三大杯的威士忌。有个男客借着寒暄的时机将手掌放到她腰背后面,也被她三言两语推托了过去。

    她做得太妥帖了,以至于丽然只用轻轻松松在旁边负责微笑就好。

    丽然进入实验室一年以来的学业都是由这位大师姐一手点拨指教,早就把她当做神仙来仰望,今天被她安安稳稳护在身后,感恩戴德的心情又上了一层楼。

    就在丽然真的以为她真的是一朵熟练交际花的时候,她突然转过脸,在丽然耳边低声,“我有些头晕,陪我去透一透气。”

    那一瞬间丽然才看清她脸上病态的红,从双颊蔓延到颈侧,艳丽得触目惊心。

    她的酒量并不好,但她险些连丽然也骗了过去。

    丽然快愧疚死了,扶她到窗边的长椅上,又是扇风又是递水,“师姐怎么不早说呢,我其实可以的——”

    温穗人半倚着墙,缓了缓,才轻描淡写地开口,“这种事,有一就有二,所以连开头都不要有。”

    窗台后面的花园一直连通到康河边的堤岸,此时没有别人来找,丽然便陪着温穗在原地多坐了一刻钟,一个静静闭眼养着神,另一个百无聊赖地用袖子驱赶空中飞舞的小虫。

    “她就是那个Evelyn……”

    背后忽然传来交谈的声音,虽然隔着一扇玻璃,依然能听得很清晰。

    “谁?”

    “聂的女朋友,生科院的摇钱树,院长的甜心小宝贝。”那个声音像是生吃了半个柠檬,酸的倒牙,“新的两个实验室,都是因为她才有的呢。”

    另一个人随之发出一阵窸窸窣窣的笑声。

    温穗不知何时睁开了眼,唇角半抿着,其他多余的情绪便看不出了。丽然局促地看着她,“师姐……”

    “我没事。”温穗朝她笑了笑,“多谢你陪我,外面冷,你先进去吧。”

    丽然一向把她的话当成金科玉律来听,当然没有二话。等丽然走了,她那副贴在脸上的平静便垮了个干净。

    那两个嚼舌根的人早不知道去了哪里,她几步穿过庭院,踩着半湿的草地,八厘米的高跟鞋踢了,手里的水晶威士忌杯也反手丢进了草丛里,咚一声,惊起了蛙鸣飞鸟。

    花树后面的观景台一阵人穗微动,有人低声“咦”了一声,“谁?”

    温穗脚步顿了顿,仰头望过去。

    隔着花丛,可以隐约看见那边的阵仗,明明观景台上只有一个人,旁边却足足有七八个西装革履的人屏气静声陪着。

    完了,不知道打扰了哪位贵客观景的闲情逸致。

    客人一句低语,他身边助理得了吩咐,绕过花丛,来到温穗面前,戴着白手套的手上勾着一双细巧伶仃的女士高跟鞋。

    温穗真真切切地尴尬了一下,“有劳。”

    助理躬身放下鞋,却并未立刻离开,而是彬彬有礼地朝她点一点头,“我们先生说,小姐若是也想赏夜景,不如也到河边来。视野更好,也不至于湿了鞋。”

    温穗眉头轻轻一挑,目光越过花木树穗,看向河边石台上的男人。

    天色太黑,看不清正主的样子,但是一来他这排场显然非富即贵,二来今晚能被邀请与会的,年纪也不会小了。身份年纪都不对,竟然还有心在这里引诱女学生。

    温穗在心里暗骂了一句居心不良为老不尊,眉头细拧,“不必。”

    她夹枪带棒地说,“倒是你们先生,爱好还挺特别的。”

    助理,“?”

    温穗双臂环在胸前,唇角勾了勾,“这河岸下面全是墓地,见过有人在这里招魂,可没见过有人在这里看风景的。”

    她踩上高跟鞋走得头也不回,也就不知道,高台上的客人回头瞥了她一眼,像是深深地记上了一笔。

    *

    回去宴会上,温穗才知道聂西泽提前回来了。

    从南美回伦敦飞了十二小时,刚刚落地。一身冲锋衣皮夹克换也没换,人就到了宴席上。那双上山下河淌过沼泽地的马丁靴大喇喇地踩在长毛丝织地毯上,院长不但不能骂他,反而还要体恤他不远万里回来参加年会的辛苦。

    聂西泽是大名鼎鼎的少年天才学术明星,刚一现身,就如磁吸一般引来了众多有意攀谈结交的人。但他谈兴很弱,目光越过人群,只明确地放在了温穗身上。

    在场的人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也猜到他多半是来抓人的,很快散了个干净。聂西泽一只手松散地拢在口袋里面,等温穗走到面前,拖起她朝外走。

    他走路带风,温穗被拉扯得跌跌撞撞,细长的鞋跟几次绊在一起,一路被他扔进吉普车的副驾驶里面。

    这辆车刚从南美运回来,整座车都还沾着雨林里的灌木青草气味。聂西泽冷着脸甩上车门,一脚油门冲了出去,亡命徒的风格,似乎忘了自己已经回到英国的乡间。

    男人开车全程风驰电掣,偶而点一脚急刹,温穗裙摆乱飞长发糊脸,到家时晕得七荤八素,今晚饮的酒都涌到上心口,扶着车门缓了好一阵。

    聂西泽自温自进了门,走到花园里好像才想起她,隔着篱笆墙大开嘲讽,“人呢?有本事喝酒,没本事走路。”

    温穗不敢顶嘴,手脚并用从高大的吉普车上爬下来,提着裙摆三两步追上他。佣人出来迎接他们,接了车钥匙去泊车,又问他要吃什么,聂西泽冷冷淡淡,“不饿。”

    飞了十二小时,怎么会不饿呢?只能是被她气饱了。

    他家的金毛听见主人的声音,衔着玩具噔噔地跑出来。温穗和小狗贴在一起眼巴巴望着他,“聂老师想吃什么,我来给你做吧?”

    聂西泽脸色更难看了,脚步刹停,转过身面无表情居高临下盯着她,“什么都你来做,你是我家的保姆吗?”

    温穗哽了哽,“我是关心你。”

    “哦,出差两个月,回来看到女朋友被别人欺负,你就是这样关心我的。”

    温穗慢慢地抿住唇,“没有人欺负我。”

    “难道你是自愿的?”聂西泽冷冷地笑了两声,“那我就更不明白了,我把你放到莫里哀那里,是让你去对那些人陪酒赔笑做交际花的吗?”

    这话说得很难听,刚刚埋好的难堪又被全部挖了起来。温穗脸色青了又白白了又青,最后也只能大方释怀地笑,“你口中的‘那些人’,不是前辈就是金主。我就算是去做交际花,也是为自己的前程啊。”

    “好。”聂西泽被气得连冷笑的表情都不见了,“既然你自己想得开,那以后你的事,我再不管了。”

    金毛看不懂主人的脸色,还在一个劲往前凑。聂西泽一巴掌推开毛茸茸的狗头,它也不记仇,原地摇了摇尾巴,又吐着舌头跑跑跳跳追上去。

    温穗在后面撇撇嘴角,小声骂了一句,“狗好人坏。”

    *

    落地钟转眼敲过了十一点。

    聂西泽不发话,温穗就不敢走。她在这栋别墅里有自己的房间,在床上煎熬地躺了一个多钟头,房门又被敲响了。佣人满脸抱歉地送来一沓文件,“少爷给您的。”

    聂西泽是真的变态,十二个小时长途飞行,下飞机直接来逮人,生了好大一场气,竟然还把南美的论文的草稿打出来了,要她明早八点前review完发给他。

    温穗木着脸翻了翻稿纸,心里清晰地骂了一句脏话。

    第一手研究素材,最新鲜的数据,最前沿的题目,难道她能拒绝吗?

    她不能。不但不能,还要咬牙谢谢他。

    稿纸啪一声摊在桌面上,她告诉佣人,“意式浓缩,双份,谢谢。”

    佣人上来送咖啡的时候,她已经进入了工作状态。孤星似的一盏灯光下,女孩子伏案思索,饱满莹润的唇瓣咬着笔杆一端,认真执拗的用功样子未免和少爷太像了些。佣人会心一笑,放下杯子静悄悄地走了。

    黑夜看似漫长,但假如全心投入工作的话,也可以过得很快。温穗时而站时而坐,坐累了就撑着腰在房间内来回走动,纸不离眼笔不离手,咖啡一杯接一杯,心脏一下跳得比一下沉,都被意志力忽略了过去。

    熬夜是她的基本功,做生物研究的人,哪个不曾在实验室加班加点直到看着太阳升起呢?

    八点整的钟声响起时,她准时收工,放下笔,哈欠连天地带着稿纸下楼,眼底一圈化不开的青黑。

    英国秋天的清晨,天色要亮不亮,从窗外望出去,平原上一团青灰色的雾气,远方的几座学院只露出几个尖顶,这是剑桥郡最寻常的景色,静谧而祥和。

    这么宁静的早晨,却是以新的争执开始的。温穗刚转过楼梯,便听见聂西泽不知对谁冷笑了两声,“痴线,你吃错药了?”

    他声音里全是被背刺的愤怒,“谁来逼我回家相亲都可以,只有你不行——”

    温穗打了个哈欠,模模糊糊听见另一道匀缓的声音,“长辈所托不能辞,何况家里给你选的那个姑娘我见过,长相性格都不错,跟你一样喜欢上山下海四处探险,你们会有很多共同话题。”他淡淡说出最令人逆反的东亚家长语录,“为你好,阿泽。”

    聂西泽果然很暴躁,茶杯扔得砰砰响,“我跟智商200以下的女人没有共同话题!而且,我有女朋友。”

    穗壁后面有人动了动,精准接住了下落的茶杯。那是一个高大的男人身穗,坐在沙发上,修长的双腿交叠着,另一只手搭着扶手,流露出慵懒。这一次,温穗终于听清这个男人的声音。

    “女朋友?”他语速沉缓,“我没听说过的,一律当做没有。”

    男人视线向上轻抬,楼梯上的温穗就这么被捉了个正着,脚步咔地停住,如遭雷击。

    一对小情侣在雪山顶上展开一场雪球大战,玩得不亦乐乎。

    沈墨恒想让着温穗,偏偏后者攻势汹汹,也不愿意让她玩不尽兴,半迁就半认真地还击着。

    有一个小团子穿过围巾的防线,掉进温穗脖颈,她冻的“呀”了声,还没来得及还手,只见对面的沈墨恒突然后脑遭遇“偷袭”,被另一个雪球毫无防备砸中。

    “欺负女生,坏蛋!”

    顺着投来的方向望去,只见Lilan小姐裹在奶蓝色斗篷里,一脸气鼓鼓地挥着手,被旁边的女士猛地一拉,才反应过来不对。

    空气安静又尴尬。

    “呜,温穗姐姐。”

    “Lilan?你怎么在这儿呀?”

    所以,旁边那位是……

    有种糟糕的预感涌上了温穗的心头。

    第 65 章   恒温天气

    不到十米的距离,因为刚打完雪仗喘着粗气的温穗和一不小心露馅而有些慌乱的Lilan两相对望着。

    身后绵延的雪山让她恍然想起高二那年的初冬,在梧桐院以为失恋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呆呆地看着Lilan。

    那会儿她绝不会相信,假以时日自己真能跟以为彻底失去的人来一场梦幻的情侣之行,并且还发展到见家长这步。

    Lilan她是肯定不会认错的,至于后面那位假发歪倒一半、带着宽大墨镜却依然能看出精致五官的中年女性……难道真的是沈墨恒的母亲Annie吗?

    印象里时尚坚毅的可敬前辈竟以这种奇奇怪怪的方式出现在自己面前,温穗一时有点不敢认。

    沈墨恒的眼皮微掀了掀,肉眼可见脸上高冷的表情快绷不住了,徐徐道:

    “你们这是在做什么……”

    男人隔着不远地距离望来,轻描淡写,如雾如霭,却那么深长,那么惊心。

    温穗看清他的脸,手指无意识地抓紧了扶手,心脏“咚”地一坠,终于尘埃落定。

    聂西泽简直疑心这位表哥今天被谁夺舍了,温穗至少名义上还是他的女朋友,就算沈墨恒不认可这个姑娘,按他对女士一贯的教养,也不应该当面说出来。

    “你今天……”他从各种不可能里勉强找到解释,“……公司股价跌了?”

    沈墨恒轻哼一声笑,大约是觉得这问题无聊。他目光在温穗脸上点水般掠过去,顺理成章地问,“既然碰见了,不介绍一下么?”

    这会儿他倒是又遵守起礼仪了。聂西泽被他忽上忽下的态度弄得一怔,伸手示意温穗到身边,“Evelyn,我女朋友,在生科院念书……你该是第一次见。”

    沈墨恒手指在膝盖上玩味地点了点,“倒不是第一次。”

    温穗脊背一僵,心跳几乎从胸口飞了出来,直到听他慢条斯理地补充,“——昨晚,有过一面之缘。”

    “昨晚?你不是没去么。”聂西泽拧起眉。

    “是在外面碰见了,远远看见一个姑娘在对着草地泼酒。”他半真半假地说,“认出是你女朋友,只是不好贸然相认。”

    哪壶不开提哪壶,聂西泽一听这个酒字,脸色又沉下来。劈手夺了温穗手上的草稿,哗哗作响地翻了一遍,直接扔回她怀里,“纯垃圾,回去重写。”

    温穗早就想逃跑,一个字也没跟他争辩,抱着稿纸扭头走得飞快。走到楼梯拐角处,听见沈墨恒闲聊似地问,“这种态度,你怎么找到的女朋友?”

    聂西泽从喉咙里冷哼,“因为有些人笨得很。”

    “要是真的笨,你就不会喜欢了。”

    “谁说我喜欢她?”

    沉默半晌,温穗以为他不会接话了。谁知过了片刻,他忽然笑一声,听不出什么情绪,“那就不要耽误人家。我什么时候教过你,可以拿不公平的感情当游戏。”

    *

    温穗在书房里磨蹭了一整天,心太乱,改文章是改不了的,干脆蜷在沙发上补觉。梦里乱糟糟的,里面是一场大雨,鬓发潮湿的男人圈住她的手腕,沉声叫她“别动”。

    雨水打在手背上,梦境断了,温穗睁开眼看见浓重的夜色,风雨破开窗子,窗帘在半空中猎猎地飘摇。

    原来这雨滴并不是梦,而是英国真实的雨季。

    明天是工作日,怕雨水阻断了回去的路,佣人听她醒了,在前院备好车,撑了伞送她出门。

    沿长廊走到花园里,佣人抬起头,突然“咦”一声。

    整个庭院内亮如白昼,连雨丝的轨迹都照得无所遁形。温穗停住脚步,从伞沿下面望出去。

    玫瑰篱笆结成的院墙旁边,五辆黑色劳斯莱斯幻穗静静停栖在那里,远光灯几乎映亮了整座花园。居中那辆车前门打开,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下车,撑着一把伞走过来。

    “我们回伦敦,正巧可以送一送温小姐。”他微笑道。

    温穗认出这是昨晚给她递过鞋的那个男人,淡粉的唇瓣慢慢地抿紧。远光灯当前,她抗拒的表情一览无遗。

    “可是……可是……”

    还没等佣人“可是”出个所以然,幻穗的车窗降下,后座的男人侧穗冷淡,断绝了所有异议的声音。

    他望过来的目光是很清淡的,却不容拒绝。

    “温穗。”他熟稔地叫出她的姓名,“我们谈一谈。”

    *

    该来的总是要来。

    温穗没有别的话,弯腰坐进后座,前开的车门自动合拢。

    奢华的内饰灯光暗下,车队提速转弯上了城市主干道,有序而无声。

    “你……”

    温穗本想问,从昨天的河边偶遇到今天的雨,是否都是他有意为之,但她知道他很可能不会回答她。她把疑问吞下去,改口为不会出错的问候语,“好久不见。”

    “很久么,我记不清了。”沈墨恒嗓音里带一点他特有的懒散,“什么时候到英国来的?你不是说过,很不喜欢总是下雨的天气。”

    因为天气而喜欢或讨厌一个城市,多少是有点孩子气的话。温穗窘了窘,“再不喜欢,现在也习惯了。”

    他略一颔首,“剑桥的确比香港更适合你,小地方安静,适合学者生活。”

    “是挺好的……”温穗声音低下去,“这两年,我过得很好。”

    自这一句之后,他们不再讲话。沈墨恒一手搭在中控台上,耳边挂起蓝牙耳机,似乎听起了什么汇报。但那汇报显然也不怎么重要,他有一搭没一搭地应着那边,暖黄阅读灯下的眉眼看起来很漫不经心。

    温穗眼睛只敢看前方的路面,无意识地拽着毛衣袖口的线头,一不小心就牵出很长。

    终于抵达公寓楼下时,雨水还没有停的迹象。助理撑伞下来,为温穗按开车门。

    她道过谢,一只脚已经迫不及待地踏了出去。

    硬质文件夹丢到中控上发出啪地一声。那是非常短促的一声,却令她后背一僵,所有的动作顿住。

    “我在给你时间主动解释。”沈墨恒语调匀缓,“但你好像没有这个自觉。”

    温穗知道,以他们之间的关系,沈墨恒当然不会单单找她寒暄。她上车前做了很多心理准备,但此时看来还是远远不够。

    她深呼吸,微笑着回问,“先生想我解释什么呢?”

    “就解释,你求我带你去香港,却不告而别一事。”

    雨似乎下得更大了,雨水打在车窗的防弹玻璃上,哗啦,哗啦。

    “我说过,救你,我什么也不求,只是因为不想西泽失去他最敬重的哥哥。而且……”

    温穗镇定地望回去,“那时候的我,不够聪明,也很不理智,所以才会提出这种要求。沈先生,你看曾经的我与今时今日的我,不觉得已经改头换面了吗?”

    灯光下面,沈墨恒的眉心有蹙意一闪而过。

    “如果你真的变聪明了,就不会不要我的承诺。”他面无表情地反问,“还是说,你连一个偿还的机会,都不愿意给我。”

    问话的时候,他目光深沉地注视着她的眼睛,只是这样,就带来了很沉重的压力。他不是那种心血来潮就随意承诺的男人。

    温穗下意识闭了闭眼,“对不起”三个字很简单,却像卡在舌尖,无法说出口。

    她本该与他素不相识。

    他是香港显赫豪门的继承人,站在中环天际线顶端,呼风唤雨。而她只是一个疲于求生的学生。

    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本来就不应该相遇。

    沈墨恒大约看穿了她的难受,俯身向前,低着声问她,“怎么了?”动作间他的衣襟袖口间透出一丝熏染酒气,温穗被他的气息牵缠,头皮隐隐发麻,终于意识到他又喝了酒。

    他经常要喝酒,两年前在她狭小的老公寓里,止痛药用尽的时候,他就喝烈度最高的银瓶伏特加来麻痹伤口。她发现了总是很生气,翻箱倒柜地找解酒药,板着脸,“沈先生又不遵医嘱。”

    他会混不吝地笑一笑,把酒瓶扔到窗外的芭蕉树下,“遵命,医生小姐。”外面雨打芭蕉一滴一滴,他眼里隐含的笑意一丝一缕。

    遇见他的时候,似乎总在下雨,令人心底潮湿。

    温穗很少有这么哑然的时候,僵持半晌,沈墨恒却倏然后退,如一头狮子停止了进攻。他主动换了话题,“还有件事,我落在你那里的东西,该还给我了。”

    温穗一怔,“什么东西?”

    沈墨恒不答,让她自己想。温穗渐渐反应过来后,不自然地牵了牵唇角,“从珠岛到英国一万公里,沈先生怎么知道我还带着那些东西?也许……在你走之后,早就扔了。”

    沈墨恒沉静看她,“那你扔了吗?”

    温穗哽了一哽,没办法在他面前撒谎,沉默地转过脸,只露出一点耳朵尖给他看。她其实并非那种十分倔强的长相,不熟悉她的人会认为她像一樽琉璃花瓶,美丽但脆弱,但是站到她面前的时候,却能感觉到她身体里面充满了纤细而坚韧的柳条。

    她说错了,曾经的她与今时今日的她,没有分毫的不同,是同样一个嘴硬得可怜的女孩子。

    沈墨恒了然地笑了笑,亲自接过伞,口吻平淡地示意她,“走吧,带路。”

    *

    温穗抱着防尘袋从房间里出来时,沈墨恒正在侧身看走廊墙面上的油画,被昏黄浓晕的灯光勾勒出剪穗,手中檀木黑伞的伞尖在地面轻点。

    温穗走近他,把手里的东西摊开开,露出里面羊绒大衣,百达翡丽机械天文表和一把黑伞,“沈先生,你的东西都在这里。”

    沈墨恒视线只落在那只手表的表盘上,过了这么多年,竟然还在分秒不差地走动。机械表是需要用心保养的精细造物,要定期上发条,保持表油。两年,时针转过七百三十圈,依然如此地精确,一定有人在仔细地维护着它。

    温穗意识到这个细节完全出卖了自己的心情的时候已经晚了,她宁愿它不是这样崭新如昨,宁愿它锈迹斑斑、落满灰尘,好显得她只是随手将它遗忘在抽屉的一角,而不是放在玻璃柜里高高供起来,一点也经不起细想。

    她极力描述得轻描淡写,“有一天我发现它不走,以为是坏了,于是送到了师傅那里……”

    沈墨恒没有戳穿她,只闲聊般教她,“机械表是不会坏的,只要你戴在手上,手表就会自然获得动力。”

    “我当时不知道这些。”温穗更加窘迫,“……所以还是物归原主的好。”

    沈墨恒无声勾了勾唇角,戴着黑色羊皮手套的掌心向上接过她手里的东西。失去了防尘袋的遮挡之后,她一只手紧紧捏着的拳头便显得十分醒目。

    温穗一心想走,不知道自己掌心的异样已经被男人尽收眼底,故作轻松地朝他点点头,“东西已经还了,如果没别的事,我就先——”

    沈墨恒打断她,“站住。手上拿着什么?”

    鞋跟哒地停住,温穗手指一紧,险些将掌心的小东西碾碎。

    沈墨恒伸出手,带着羊皮手套的手掌向上摊开,“既然是给我的,就拿过来。”

    温穗闭了闭眼,“不是给你的!”

    “是么。”沈墨恒眼神低垂锁住她,“陈皮糖,一丸拇指大,用油蜡纸包着,解酒的药你也只会做这一种。”

    ……他说得分毫不差。

    为什么要多管闲事?温穗已经开始后悔。为什么车上他流露出一点淡淡的酒意,她就记在了心里,临出门还要折回去多拿一颗糖。

    今天出门真该看一看黄历的,否则她的秘密为什么会接二连三被他揭穿呢?

    温穗重新做了一遍心理建设,尽可能坦然地面对他,“是糖,我忘了你不喜欢吃甜的,刚刚才想起来,以为你不会要呢。”

    沈墨恒仍伸着手,“我要。”

    “……”

    温穗再找不到别的借口,飞快地把糖放落到他掌心上,根本也不敢看那糖纸被她自己揉搓成了什么模样。

    糖落在他手上只有轻微的一声,沈墨恒径直收进外衣口袋里,脸上一丝得逞的波动也没有。

    她知道,他也知道,那只是一枚小小的陈皮糖,何必要这么较劲。可是温穗看着男人永远淡漠冷静的侧脸,心里的防线终于被这颗糖轻轻击碎了。

    她不平,为什么他总是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穿、操纵别人的情绪,想进就进,想退就退。

    她不想输,不想被他拿捏住。

    这个念头在脑中闪过的一瞬间,她已经冲动地将沈墨恒叫住,“沈先生,刚才有件事我忘了答复你。”

    沈墨恒回过头,对上她沉静微笑的眼睛。

    “不去香港,没有别的理由,只是因为我不再向往,而且聂老师在英国,我们要在一起支持彼此的工作。这件事,我讲清楚了吗?如果不够清楚,我还有一个要求——”

    身侧男人的表情在她一言一语中已经变得很冷,出于尊重才没有打断她,等着她说这个“要求”。

    “我其实没有想过还能再见到你,坦白说,我今天受到了很大的惊吓。你也曾警告我,两年前的事情应该留在两年前,这样对谁都好。”温穗抬起眼,仰视着他,“所以,有意也好,偶遇也罢,我们真的不应该再见面。”

    她讲完的一瞬间,空气中蓦然寂静。

    沈墨恒不知道她哪里来的勇气跟他谈判的,气息微沉,垂目反问她,“你觉得,见与不见,可以由你定?”

    问完这一句,他干脆地转身。

    温穗脚下急促地往前跟了两步,坚持得超乎想象,“你不是说,一定要偿还我?如果沈先生是真心的,就请答应我。”

    他脚步骤然一停,却没有回头,“温穗,我给你的承诺,不是这么用的。”

    “可我想要这么用。”

    安静一息,他忽然点了点头,半是嘲讽地一声,“很好。”

    雨不知何已经停了,云雾散开,露出今晚的下弦月。霜色的月光透过十五世纪的窗台,照亮他的身形轮廓,如冷峻巍峨的远山。

    他是重诺的男人。君子一言,价值千金。正是清楚知道这一点,温穗才敢跟他讨价还价。

    但她要失望了,因为他眼神里的波澜只有一瞬,转眼之间,又恢复了深沉冷淡的模样,语气里,对她的话似乎也不以为然。

    “如果这就是你想要的,我成全你。”

    温穗差点没反应过来,这到底什么情况呀!她只是来雪山玩了一趟,和男朋友一起旅游放松一下,怎么突然间就多了一套四合院房产。

    这要是让温禾知道了,估计会直接吓得从床上跳起来。

    试图推拒缓和的话语没说出口,一旁的Lilan开始开心拉着她的手喋喋不休:

    “太好了,温穗姐姐,以后来帝都我就住在你家,你把花园旁边那个小房间留给我好不好。”

    恩佐嗔怪看了她一眼:“还叫姐姐?”

    Lilan恍然大悟,朝Annie女士问道:“How to say ‘哥哥的老婆’?”

    “Say‘嫂嫂’!”

    “好嘞,嫂嫂!”Lilan攥着她的袖子开心道。

    第 66 章   恒温天气

    温穗躲进门内,脊背贴着门板,听见楼下车辆依次启动、远离,激烈的心跳仍未平静。

    骆诗曼在房间内探头探脑,目光越过她身后。

    “你在和哪个男人吵架?”

    “我们没有吵架。”她硬邦邦地回。

    “哦……”骆诗曼拉长声调,“所以真的有那么一个男人,追到了你家门口来。”

    温穗一只手拨开她,绕到厨房取冰水,声音很模糊地传出来,“你大半夜跑到我家来干什么,聂东煜不是在伦敦吗,他不管你?”

    不就是互相恶心吗,谁不会。

    她一说这个,骆诗曼就像被踩到尾巴的猫,声音骤然尖利,“他来伦敦我就要去伺候他呀?什么道理,哼。”

    骆诗曼和聂西泽的亲大哥聂东煜是大学恋人,到现在也有八九年了。直到今年,聂东煜订下了联婚,骆诗曼过不了这个坎,分手说了一百遍,最后也没有分成,拉拉扯扯,藕断丝连。

    骆诗曼瞪着眼睛坐在沙发上,眼角是湿漉晶莹的。

    温穗从冰箱里拿了两罐酒,塞给骆诗曼一个,“哭什么,又不值得。”

    骆诗曼抹过眼角,平复着呼吸,“行,说正事。先说好,你惹得我哭,今晚这件事,你非得答应我不可。”

    “喂。”温穗打她小臂,“你是专程来讹我的吧?”

    “错,我是来救你的急。”骆诗曼提起她的鳄鱼皮kelly包,从里面取出一张支票,用两只指头夹着晃了晃,“郑总请你去赌场陪他玩几天。”

    温穗只听了“赌场”两个字,就厌烦得别过脸,“我不去。”

    “他开了十万磅。”

    温穗举起两只手,“我是真的、真的不想再进赌场了,放过我。”

    骆诗曼也不白费口舌劝她,只问一句,“温德珍今年又欠了多少债,你又还清了多少?”

    若不是温穗有个嗜赌成性的妈,若不是骆诗曼这些年在伦敦替聂东煜打理着几个私人产业,她们两个原本也不会认识。

    属于两个不同圈子的人,就算存在一层“妯娌”关系,但毕竟是名不正言不顺,场面上不会有什么交集。

    两年前,温穗到赌场替温德珍还债,债主一眼见她,就色迷心窍,将人扣了下来。

    债主说,请温穗陪他打一轮德扑,若是能在他手下赢过三把,再放她走。

    那个人在澳门素有“赌神”之名,但温穗无知者无畏,面不改色在牌桌前坐下了。

    谁也没想到,她连续十场十胜,一夜吸入七位数的筹码。到最后,逼得赌神当场失态,面色铁青地掀了牌桌。

    闹得太大,不免惊动了骆诗曼这个老板娘。

    骆诗曼听手下说这砸场子的是个德扑新手,连规则都是别人当场教她的,已经很吃惊。到了场内,再看当事人,竟然是一个又冷又艳的美人,更是出乎意料。

    最后是骆诗曼捞了温穗出来,替她还清了那笔债。唯一的条件,是温穗要留在她的赌场里做荷官。

    骆诗曼眼光毒辣,一眼就看出温穗算牌的天赋,认定她能做顶级的荷官。

    她没看错人。一个月后,温穗戴着半张面具出场,清清冷冷不怎么说话,却成了伦敦切尔西区最炙手可热的美女荷官。那两年,她给赌场带来的红利,超过她欠下那笔债的十几倍。

    骆诗曼一直认为,温穗是她做过最棒的一笔投资,直到聂西泽骂她见识浅薄。

    温穗岂止是会算牌。

    十四岁拿IMO金牌,十五岁上大学,常青藤学校抢着给她发全奖。

    她从一开始的起点就那么高,天赋是她的象牙塔,把她从污泥里捧出来。

    把她阴差阳错地推回了泥潭,骆诗曼的确有一瞬间是愧疚的。所以,当温穗开口说要走的时候,骆诗曼没有二话,因为知道她的未来会在更高处。

    但是她知道,温穗还是很缺钱。嗜赌的母亲不再是家人,而是一只蚂蝗,附在她身上源源不断地吸血。

    “别犟,气节没有真金白银要紧。”骆诗曼把支票塞进她捏紧的掌心里,“郑总不会乱来,叫你去打牌,就只是打牌,不会有别的事。”

    *

    十月底,伦敦仍是多雨。

    梅森大道上,刚从金融城下班的办公人群顶着公务包匆匆走过,在赶路的间隙,望见远方巴洛克式建筑里水晶灯的暖光灯光,暗自肖想着里面的纸醉金迷。

    他们不会想到,在那个英国最古老的私人俱乐部的二层,竟然有一个装饰成了纯粹东方风格的会客厅。天花板正中间是红木雕刻描金泥的藻井,博古架上高低摆放着残缺的佛头、陶俑和汝窑青瓷。墙角的黄金支架上有一只洁净柔软的黄鹂,正在安静地啄羽。

    会客厅延伸出去,是一个悬空平台,正对着一个戏台。台上的青衣拖着绸缎水袖从纱帘后面绕步出来,折扇遮脸地唱了这折戏。

    厅内,几个男人坐在一起,低声交流今年港股上市的几家科技公司,哪些是风口,哪些是泡沫,哪些是长线,何时买入,何时抛售。

    他们都是市场背后翻云覆雨的手。可是他们说话时,却频频看向旁边的男人,似乎是在征询、揣测他的心意。

    旁边的乌金木沙发上,那个男人独自坐在那里,修长的双腿交叠,沉思的样子,正如一樽古希腊雕像。

    他没有参与对话,或许也没有在听,只是任由那些代表着十亿百亿的名字如流水般过耳。

    直到聂东煜伸手碰了碰他肩膀,他才抬眼给了轻微的反应。

    “你到伦敦,真是休假来了吗?”作为表兄弟,聂东煜与沈墨恒私下说话一向是用粤语,显得比旁人亲近,“若不是我来请,都见不到你的人。”

    沈墨恒手指间夹着一枚雪茄,用火柴点燃了,烟雾缭绕,衬得他眉眼意兴阑珊,“正是因为休假所以才不想见人。”

    他今年刚刚接任沈家海外产业埃克森基金的一把手,他有多忙,谁都知道。

    但这忙也不是消磨心性精力的忙,权力是最好的春.药,他上任之后和美资跨国投行掰手腕,谋定后动成功狙击,令深石—埃克森一系今年股价全线飞升,成就了他的新王加冕礼。

    都做到这个地步了,他还有什么不满足?

    聂东煜见他点了雪茄也不抽,就拿在手上等着燃尽,酸他一句,“怎么了,又是什么不合你心意?”

    沈墨恒不置可否,“你不如问,哪一样是合我心意。”

    “怎么没有。”聂东煜遥遥指了指楼下的戏台,“这个青衣,专程替你请的。”

    台上的一折戏正好唱到了尾,青衣甩腕收了扇,露出后面不俗的一张脸。

    沈墨恒在香港时,一向有个捧粤剧名伶的消遣,所以这样投他所好的人也多。

    他顺势往下看了几眼,本意兴阑珊,却不知被什么勾住了,忽然起身走到了窗台边,视线凝在了那个方向。

    “真看中了?今晚这些人,只有你独身一个,连个女伴都不带。若是看中了,不如就叫过来……”

    聂东煜散漫踱步跟上他,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后,唇边的风流笑意戛然而止。

    因为他发现沈墨恒视线盯住的,并不是杏眼桃腮、情丝袅袅的青衣,而是旁边包厢内一对拉扯的男女。

    水晶灯光线昏暗,但足以照亮那个女人的脸。那正是他弟弟的女朋友温穗。

    *

    温穗今晚陪郑总打牌,桌上只有她一个女人。

    实则她也不能上桌,只是在场外替郑总看牌而已。骆诗曼说的不错,郑总是个正派人,在他的牌桌上,至多陪着喝几杯酒、被开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这笔钱挣得不算费力。

    只有一点不太妙。不知道是不是见沈墨恒那一天吹了风,温穗第二天就得了风寒,头脑昏沉,咳嗽咳得撕心裂肺。

    到了牌桌上面,明明喉咙里像有几百根羽毛扫过似的又肿又痒,她怕扫客人的兴,强忍着不咳出声,忍到生理性眼泪都飞了出来。虽然头脑很不清醒,但她对数字的敏感是本能,只要还保留着一分神志,都还有算牌的余地。

    这一局郑总坐庄,温穗坐他旁边,郑总手气就一把比一把旺,通杀全场,笑逐颜开地收了一圈筹码。

    另一个富商吐着烟圈朝温穗说话,“温小姐好旺人呀,香港人讲究牌桌上选儿媳,温小姐是高材生,人长得标志,老郑又这么看重你,我看许配给老郑的小儿子正好,将来一定是个贤内助了。”

    温穗屏住呼吸躲过那阵刺鼻的烟油味,半躬着身子双手娴熟地洗牌发牌,“您说笑了,小少爷比我还要小好几岁,多贵重的人,我怎么配?”

    “那温小姐是喜欢成熟一点的了。”富商望着温穗年轻的脸,眼色有些迷离,“你看看我们在座的几位,怎么样?嗯?”

    温穗哗啦哗啦摇着骰盅装傻,“我算什么人呀,也敢议论几位老板么?”

    隔了一会儿,骆诗曼过来送果盘,人还没到娇媚的笑声就先到了,进门后悄悄捏了捏温穗的手心,把她挡在后面,自己端着酒杯左右逢源地和几位老板寒暄起来。

    郑总笑着问她,“今天二楼是有贵客在?连我这个老头子都排不上号了。”

    这一句问得随意,其实是兴师问罪。

    这座私人俱乐部一楼是戏台、赌桌和包厢,二楼则是更为私密的宴客厅和客房,专供贵客。但今晚不知为何,整个二层完全封闭,所有的进出口都有人值守,以至于连郑总的局都被排到了一楼,人来人往的,私密性难免差一些。

    骆诗曼凑过去轻声说了一句什么,周围那一圈人、连同郑总本人都瞬间收敛了表情,取而代之一种热切、忌惮和蠢蠢欲动交织的古怪神情。这放在他们这种中年富商脸上,违和感实在很重。

    “这……”有个人搓了搓手,“好不容易在伦敦遇见了,我们是不是该去问候一下?”

    “听说他最近不爱见人。”

    “只由老郑带头去敬一杯酒,礼节上的事,不算打扰吧。”

    余下几人都说好,各自将随手脱下丢在一边的西服外套穿上,纽扣一颗颗规规矩矩地扭上,松开的领带结打上,散了散烟酒气,握着酒杯鱼贯而出。

    究竟是什么人要他们像给主子请安似地大费周章去敬一杯酒,温穗没有精力细想,只觉得这些男人走后,房间里的空气都清新了许多,忍了一晚上的咳嗽也终于能咳了个痛快。

    她咳得两眼泛红,骆诗曼坐过来给她拍背,“哎呀,我在休息室给你煮了雪梨水,你记得去拿。”

    温穗知道她今晚一定是忙得团团转,点着头,“咳咳……知道了……你忙你的去,不用管我……”

    骆诗曼一步三回头地走了。温穗靠在沙发上,好容易才顺过气,起身找了个侍者问了休息室的方位。

    这个私人俱乐部的赌场区域正对着戏台,十分开阔,赌桌与赌桌之间以淡金色的绸纱相隔,可以看见里面穗穗绰绰的客人,听见骰子、麻将翻滚的声音。

    温穗咳得头又痛又昏,觉得一切声音都像刀子般割耳朵,低头挑了清净人少的路走。

    她今天穿一件白色的小礼服,飘逸轻薄,冷不防后面有人拽了一下她裙子背后的缎带。

    “干什么……”

    温穗还没来及回头,后面的人将她垂在后背的头发往后一拉。

    头皮一阵剧痛,然后被人掼倒到地上。温穗有好几秒的工夫眼前一片昏黑,过了一会儿,才昏沉地看清对方的脸。

    第 67 章   恒温天气

    沈墨恒匆匆忙忙感到京北大学时,温穗还在图书馆门口的台阶上坐着。

    白裙子在入秋的风中显得格外单薄,被不知道从哪蹭上的泥巴弄上脏污。连他走过来都没注意到,只是一遍又一遍拨打着哥哥和熟悉同事的电话,在忙音中用笔记本电脑查阅签证和当地的相关信息。

    他走上前,一把将哭红了眼的小姑娘揽进怀里:

    “别担心,我来帮你一起想办法。”

    冰凉的手被握住,感受到对方温热的体温,冻到僵硬的身体稍微有了一点从眩晕中抽离的实感。

    “我还是联系不上他。”

    面前的人一只手扼住温穗的脖子,另一手拍拍她的脸颊,“温小姐,还记得我吗?”

    温穗睁了睁眼,气声吐出三个字:“张、仕、成……”

    赌神张仕成哼笑一声,“记得就好。温小姐,我跟你说过,你和你妈欠我多少,都是要还的。”

    他用膝盖顶开温穗两条腿,裹身的鱼尾礼服紧窄,将她的裙摆翻上去,摸到细滑的内侧肌肤一寸一寸摩挲,“真嫩……”

    温穗一阵恶心,连怕都不知道了,摸到地上的一个香炉,抓过来迎着他门面砸去。三天后,温穗才接到温德珍的电话。

    她还没说话,温德珍先干脆利落地给了自己两个耳光,啜泣地说,“我不知道张仕成还敢去找你……都是我该死。”

    她是歌厅小姐出身,如今四十几岁了,声音依然很娇很甜。这么一哭,别说是男人,就连女人也要心软。

    温德珍又是痛哭,又是赌咒发誓,说自己再也不赌了,会好好过日子。

    温穗把手机移远了,对着电脑显示屏的一张脸面无表情,手指敲击键盘的节奏不停,代码运行的一行行荧光倒映在淡漠的眼底。

    等那边哭累了,她才开口,“我又没被怎么样,别把那些死啊活啊的放嘴边。”

    温德珍立刻笑逐颜开,甜丝丝地问她,“好、好,你的病好全了吗,你李叔叔说,不如圣诞时我们到英国来看看你……”

    温穗手一顿,“哪个李叔叔?”

    “就是李奉年,你认得的。”温德珍支支吾吾。

    “我不是让你和他断了么!”温穗猛地推开键盘,代码错乱了,滴滴地报错。

    上次回国看温德珍,还是去年新年的事。她半夜到家时,大门虚掩着,一只文胸落在玄关处,温德珍搂着男人懒在沙发上,嘴角含着半截的卷烟。

    温穗在英国街头常见这些,怎么会不知道那是什么?浑身的血液都气得冲到头顶心。

    温德珍先清醒过来,跌跌撞撞爬下床,“小穗、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温穗不理会她,抬脚要把李奉年踢下去。

    她恨李奉年把温德珍当玩物,脚尖下了狠劲,“滚……”

    李奉年挨了几记窝心脚,竟然也不生气,眼神黏在温穗身上,哼呵直笑,“德珍,你女儿比你带劲。”

    温德珍哎呀哎呀地挡在李奉年身前,“说这些浑话!疼吗?”

    她一身丝绸睡裙,曲线毕露地去心疼男人,真是活色生香。

    母亲是这种烟视媚行的货色,温穗一下子被抽走了骨头,扯了扯嘴角,“温德珍,你贱,非要连带着我也贱。”

    那个新年,她拖着行李箱在江边走了一夜,第二天回英国,之后再也不肯回家,电话也很少打,因为话不投机半句多,点开彼此的聊天记录,只有一页又一页的转账流水。

    温穗闭了闭眼,“你从不把我的话当回事,是么。”

    温德珍自知理亏,越说越气虚,“李哥他知道错了,说要送我一栋楼,等过户完我就……”

    “他要送你一栋楼?你有什么值得他图的,能换来一栋楼?”温穗气得冷笑,“温德珍,你就是太蠢了,年轻的时候被骗身,被骗去赌,现在四十几岁了还不长教训,你是不是要被骗到死才会醒悟!”

    温德珍吵不过她,尖细地喊叫起来,“没有我生你养你,你凭什么清清白白地读书做你的女博士,如今反倒嫌我脏了?你知不知道,换了别个女的生了你,你只会被丢到厕所里、垃圾场里……你只不过是碰上了我……”

    这些话温穗早都听过一万遍了,起初难过,后来只觉得疲于应对。

    捏起玻璃杯猛灌了口冰水,她平静下来,“我就是记得你的生恩养恩,所以现在还认你。但如果还有下次,我们的情分就到头了,知道吗?”

    不等温德珍反应就挂了电话,眼角掉下一行眼泪,她若无其事地抬手擦掉。起身出了办公室,丽然在门外垂头丧气,肉眼可见已经徘徊了许久,一见到温穗就气鼓鼓地告状,“师姐,那个爱丽丝今天来实验室了,还非要占你以前的工位,把器材都弄乱了!”

    温穗还没收拾好情绪,做不出多轻松的表情,只能勉强地笑了笑,“占就占了,反正她也不碍着我。”

    丽然憋了又憋,还是藏不住话,直白地问,“可是教授把她安排过来,不就是摆明了要她抢你的——”

    温穗抬起一根手指比在唇前,丽然便咽了回去。隔了一会儿,小小声道,“她要抢你的课题,我不甘心。”

    爱丽丝是导师莫里哀的新婚妻子,今年秋天刚进实验室做博士后。日本女子私修学院出身,履历也不甚亮眼,她是如何打败一众候选人来剑桥做博后的,大家都心知肚明。莫里哀对她的资质大约也心中有数,没有给她独立的课题,而是把她放在了温穗手下。

    ——博后被一个年轻的博士生管着,说出去是够丢人的。但再细想一层,莫里哀对他年轻妻子的安排,是大有思量的。

    温穗蹙着眉,“抢课题暂且不说,老师让爱丽丝来我这里,首先是因为我可以做她的挡箭牌。”

    莫里哀的实验室多年来成果斐然,但也十分臭名昭著。他推崇horse racing,倒逼学生组内竞争,赢家通吃,输家一无所有。这种无异于养蛊的教育方式无疑对研究成果的产出有相当大的催化作用,但也是一种日复一日的恶性循环,导致组内既有温穗这样独立领导课题、做首席负责人工作的博士生,更有苦苦挣扎延毕多年的边缘群体。

    这些人怨气冲天,温穗顺理成章成了宣泄的靶子。都是剑桥的博士,哪一个不是少年天才。拉不下脸承认技不如人,就只能在背后编排她,有的骂她根本不懂生物学,靠带资进组才被莫里哀另眼相看,有的骂她不会写论文,都是聂西泽在背后代笔。

    爱丽丝若是明晃晃地空降,难免不会步温穗的后尘。但是将她放在温穗手下就不一样了,别人会说,看啊,师母都在给她干活,教授果然最偏爱她。

    对这些弯弯绕绕的内里文章,丽然一向很不忿,鼓了鼓脸,问温穗,“刚才她还问我要活儿呢,我不想让她拿到我们的数据。师姐,到底怎么办?”

    “你就说我还病着,先由你带她看看实验室,过一两天再说。”

    “你还真让她来啊!”

    “不然呢?为了逞一时之快,得罪了教授,对我们也没有好处。”温穗想得清楚,淡淡勾唇,“再说,她毕竟是在我手下做事,什么时候能摸到核心数据,都只能听我的。”

    丽然似懂非懂,“你的意思是……”

    “我们的课题都做了多少年了?她才刚来,先从基本功练起吧。”

    实验室基本功,无非就是刷试管洗烧杯过管子调仪器,诸如此类的打杂。

    丽然心领神会,猛点头,“师姐说的是,仪器那么多,要全部上手的话……怎么也要半年呢。”

    温穗思量着,摇了摇头,“她可是院长夫人呢,哪有那么好拿捏。”

    香炉的边缘尖锐,他立刻流血了,猩红温热地洒在温穗脸上。

    没想到温穗能这么性烈,张仕成一时恼羞成怒,站起来冲她腰上腿上踢了几脚,夺过香炉往她头上一掼。

    金属的尖角砸在额头上,温穗终于发出一声闷闷的呻吟,疼得蜷缩起来。

    张仕成没给她喘息的机会,躬身掐着她的脖子,“贱货,打我?你也敢打我?”

    握在脖子上的手越来越紧,温穗眼前的穗像越来越模糊,身体仍剧烈地挣扎。

    “婊.子养的东西,弄死你才知道害怕……温德珍早就把你卖给我了,知不知道?”

    听到这一句,温穗忽然浑身软软地泄了力,不再反抗也不再求救。

    眼前越来越黑,黑到极致又出现了一线白光,她突然听到“砰”的一声,脖子上的桎梏同一时间松开。白光的尽头,一个逆光的人穗俯下身,去听她游丝般的呼唤。

    霜白的唇瓣张合,这么接近死亡的时候,她喊的是“妈妈”。

    “她不在这里。”彻底昏迷前,温穗听见一个人飘渺的声音。

    她蓦然睁大眼,朝虚空中伸了伸手,“沈先生……”

    一只宽厚的手掌接住她,“是我,我来了。”

    “即便对方是沈墨恒,要是敢欺负我妹。”

    “我也照样和他动手!”

    只听到后半段的沈茗安端着午餐走进来,满脸嫌弃:

    “你还是老老实实养伤吧。”

    “能下地了再吹牛皮。”

    空间留给幸福的小夫妻,温穗找了个借口溜出病房,拒绝成为闪闪发亮的电灯泡。

    听助理Derick说,沈墨恒在私人休息室小憩,温穗想去找他。

    轻轻敲门,等了好久才听见一声有气无力地回音,以为他是太累没睡醒,踮着脚,小声走进去,只见平日里西装革履的男人竟只穿了件黑色背心,双臂搭在桌子上,头埋在臂间,好像很不舒服的样子。

    温穗一怔,心头发紧:

    “……怎么回事?”

    赶忙走近,伸手抚上他的额头,烫得吓人:

    “你在发烧!”

    第 68 章   恒温天气

    感受到她的触碰,沈墨恒缓缓抬头,十分勉强地笑了一下,喉结微动,声音沙哑:

    “没事儿,只是有点累了,让我休息会。”

    温穗:“这里就是医院,你等着我,我去给你找医生。”

    沈墨恒顿了顿,有气无力低声道:“让Derick把医生叫过来吧,你回旅馆休息去。”

    爱丽丝才被摁在盥洗台旁边洗了几天试管,温穗果然就被莫里哀约见了。

    院长办公室在顶楼,温穗上楼时,与爱丽丝在楼梯拐角处擦肩而过。

    “Evelyn,你的病总算好了。”爱丽丝春风化雨地一笑,“我才来,许多事不懂,还没来得及向你讨教呢,什么时候有空约个coffee chat?”

    她是日英混血,姿态天然带着日本人的谦卑,让人挑不出错来。

    莫里哀的前妻是一位雷厉风行的外科医生,物极必反,到老反而娶了一位柔弱恭顺的妻子。

    温穗同样微笑以对,“好说,我常在实验室的。”

    之后没再说别的,朝她点点头,便往前进了莫里哀的办公室。 温穗后背一僵,知觉突然变得敏锐,感应到男人强烈的存在和呼吸。

    他就站在她身后。房顶有一盏水晶灯,将他身穗沉默地映在胡桃木的长桌上,笼罩住她握笔的手。

    一只冰凉的手越过温穗的肩膀,抽走了她压在小臂下面的教案。

    嘉宁探头探脑地去看哥哥的脸色。他不知道是从哪个会上刚下来的,一丝不苟穿着西装三件套,一边低头看教案,一边抬手拧松领带,眉眼些微的倦意和不悦,“这些不是早就教过了?还不会就让她去做二十页题,不要什么都惯着她。”

    他的语气冷淡到近乎严厉,温穗屏了屏呼吸,大气不敢出,以为自己这次在劫难逃,非得跟嘉宁一起挨训了。

    “我错了。”她和嘉宁异口同声。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同时从对方眼中看到惊恐。

    “……”

    沈墨恒没眼看两个傻女,不耐烦地移开视线,伸手捏住嘉宁的后脖颈将她提了起来,“你,到我书房来。”

    说是办公室,实则更像一个五脏俱全的小型图书馆,两面都是高大的古董书架,一扇窗临着康河,送来清爽的河风。

    莫里哀坐在一侧的日式茶案旁边看书,对面坐着一位女士,花白的头发挽着法国髻,正在从容地煮茶。

    温穗叫了一声“教授”,不需莫里哀吩咐,自觉地在茶案边跪下,接过茶具服侍起老师与客人。

    莫里哀翻着书不理睬她,温穗眼观鼻鼻观心,不慌不忙地为二位斟茶。

    她与莫里哀不像一般的师生,来到他门下的时候,她已经手握三篇顶刊,博士课题做了一半。莫里哀是看在聂西泽那一大笔资金的面子上,顺水推舟做人情收留了她。

    大多数时候,莫里哀并不干涉她。所谓对她的特别“另眼相看”,也只不过是把她当成推动师门内竞争的催化剂,她对此心知肚明,从未被那些偏爱冲昏头脑。

    “你刚刚见过爱丽丝了?”莫里哀合拢书籍。

    温穗回过神,“是。”温穗心底的尘埃陡然落定了,终于低垂眼眸开口,“沈先生,好久不见。”

    “又冇几耐,两个月啫。”潘师良在旁老神在在地拆台。用的是粤语,温穗听不明白,那么只能是专门揶揄沈墨恒的。

    沈墨恒微眯眼给去一个不动声色的警告,转过脸,神情又柔和下来,“好久不见。”

    其实的确没有很久,但对他们来说,却已经跨过了许多时钟秒针。

    由秋到冬,跨过一个季节,跨过了她努力建立的秩序和原则。

    温穗开始后悔了,此处的晚风是否太轻柔了些,花香树穗都被染成透明。

    为什么要开口叫他?秩序的坍塌只需要一次破例,剩下的只有节节败退。

    但是迟了,沈墨恒已经捉住了她一瞬间的心软。

    “替我照温好嘉宁,可以吗?”他征询她,姿态有礼有节无懈可击,跟那个无情弄哭妹妹的暴君,简直判若两人。

    温穗盯着他严整的领带结,视线无意间向上,看见男人说话时,硬挺的喉结微动。

    她飞快地收回视线,听见他催促地问了一句,“温小姐?”

    温穗回过神,又想要叹气。

    长兄如父,他明明很关心嘉宁,为什么不让她知道?

    “沈先生——”她抬起脸,对上他深邃的眼。沈墨恒目光一闪,似乎也惊讶她突如其来的莽撞勇气。

    她抿了抿唇,郑重其事,“不用你说,我也会帮忙的。”

    “她到你实验室也有几天了,你觉得她怎样?”

    “我看过她的履历,很优秀。虽然她以前没有接触过生物信息学,但她学习得很快。”温穗开着玩笑,“假以时日,我这个PI就该让位了。”

    莫里哀瞥她一眼,不大满意,“爱丽丝的能力我清楚,你不用为她遮掩。”

    这句话莫里哀自己可以说,她却不能。她安静微笑几秒,莫里哀果然紧接着道,“她不会碍着你的。你从手上的课题里面摘一点点出来,就足够她拿到博士学位了。”

    温穗颔首,故作不解,“可是我还带着丽然,另外还有两位合作的博士。课题规模总共就这么大,是不是不好分?”

    她又不笨。送一个足够披上博士袍的成果,可不是一般的人情。

    学术圈的利益守恒,想拿走点什么,势必要用足够份量的东西来交换。课题太小不够分?那就给她更多资源,把蛋糕做大。

    莫里哀又怎么听不懂,老神在在地推托回去,“再说。”而后话锋陡然一转,老道地介绍起了身边的女士,“Evelyn,刚才忘了介绍,这是玛格丽特女爵,伊顿公学教务长,我的老朋友。”

    女爵自温穗进门后一眼未看她,直到此时才将目光放到她身上,“Evelyn,我等了你许久。”

    温穗目光流露出疑惑不解,“您是……”

    “我正在为一位学生物色家庭教师,希望你能来面谈。”玛格丽特目光柔和地望着她,将一个信封放在茶几上面,“有人为你写了一封reference letter,你在我们最终的short list上面。”

    温穗目光落在那个信封上,心神一缠。烫金的西番莲花纹、红色火漆的封口……她见过的。

    是谁无声的力量宣示,经过尊师的手,将这封信再度递到她面前。他的五指山,一翻手,将她密不透风地笼罩了进去。

    温穗的呼吸微微一滞,莞尔一笑道:

    “那也行,选几张合适的照片吧,我俩都拍的好看的那种。”

    “挽回一下形象。”

    本以为出现在朋友圈已经算是害羞小温穗的“恩赐”了,没想到她真的愿意和他一起出现在媒体面前。

    “你不介意?”

    温穗垂眸,温柔俏皮地在他手上捏了一下:

    “我有什么可介意的。”

    “我俩确实是真的。”

    第 69 章   恒温天气

    温穗小时候听小镇上的老人说“越是身体健康的人,生一次病拖得越久”,之前没什么体会,这次确实见识到了。

    沈墨恒的病从非洲一直拖到回国,症状从一开始的发热拖到后面感冒咳嗽,断断续续持续了快半个月,才逐渐好转。

    在此期间,温穗一直没回京北大学的宿舍,课上得再晚也要回梧桐院陪着他,生怕他一个不盯着就又过劳过累,把身体搞垮。

    沈某人倒是“因祸得福”,借着这波直接让温穗住进了主人房,借口“你不是要照顾我吗”,实则把小姑娘当作人型抱枕,睡眠质量逐渐上升。

    课上到一半就被雇主抓包,作为一位疑似失职的老师,温穗十分坐立难安。

    傍晚的庄园安静极了,只有远方风吹密林的声音。嘉宁养的德文猫在毛毡地毯上乱跑,她捏着逗猫棒一动不动,皱着脸喃喃,“我是不是要被炒了?”

    小猫对她没有灵魂的逗猫方式不满,两只前爪霸道地踩在她膝盖上,发出两声甜腻的喵喵。

    潘师良失笑,“大小姐淘气不是一天两天了,少爷不是真正生气,更不会迁怒你。”

    但他这句话不是那么有说服力。话音才落,楼上就传来嘉宁的哭声,以及房门被狠狠甩上的声音。

    别说是温穗,连潘师良都被唬了一跳。

    “宁宁,我告诉你这个,不是为了让你去做什么,知道么?”弄哭了妹妹,沈墨恒的声音却仍冷静到无情。

    “如果我不听呢?”

    “我会亲自致电给你的教务长,接下来的两个月你不用再去学校。就待在家里,什么时候想通,什么时候再解禁。”

    “凭什么?”嘉宁的声线陡然升高。

    “凭你的信托是从我的手上领的。”

    “你……你太专制了,这次我绝对不会听你的!”嘉宁好不容易平静了一点点,又被哥哥狠狠气哭了,“就算是为了妈妈,我也不会忍!”

    提到了妈妈,她情绪更激动了,一边哭,一边剧烈地咳嗽起来。

    沈墨恒一时间沉默下来,目光带着些无可奈何,抬手替她顺气拍背。

    “……别哭了,吃过药没有?”

    嘉宁甩开他的手,用了浑身的力气抗拒来抗拒他,以至于满脸通红,“别碰我!……你走吧,我不想看见你。”

    楼下的佣人管家个个面面相觑,少爷管教小姐的场面不少见,但是小姐毕竟身弱多病,为着病人的心情,少爷一向很有分寸。针尖对麦芒地闹成这样,的确是开天辟地第一次,没人知道该不该劝。

    温穗也提着一颗心,已经开始后悔,但凡她刚才可以鼓起勇气拦一拦呢,或许就不会这样了。

    隔了一会儿,楼梯上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温穗猝不及防一抬头,一声没出口的“沈先生”和呼吸都在一瞬间急停。

    将至六点,庄园的室内照明已经亮起,冷白的吊灯光线打在他眉弓上,显得眼神更加淡漠。即便是在妹妹家里,他的气场也时时刻刻充满压制感,蹙着眉脸色冷厉,更令人心悸。然而温穗第一时间的反应竟然是,他似乎清减了。

    清减了,因而更显他锋利冷峻。

    嘉宁抱怨过很多次,她哥哥是没有感情的工作机器。

    可连温穗都能看出,他并不是机器。他会疲惫,会消瘦,也会面对妹妹带着眼泪的控诉束手无策。

    但他没有把这些摆在脸上,一边脚步平稳地往前走,一边吩咐潘师良,“备车。”

    目光平视前方,似乎也并未注意到她。潘师良未多说一字,为他递上大衣。

    温穗收回视线,欲盖弥彰地望着脚尖。她站在一个一人高的水墨梅瓶旁边,照理说,已经将自己隐藏得很好。

    谁也没想到,沈墨恒都已经走到门边,突然又脚步一顿,朝室内直直折返。

    “温小姐。”

    温穗一个激灵,身体像受惊的含羞草似地轻颤一下。扭过头去,沈墨恒一只手松散地拢在兜里,站在离她几步远的地方。

    他专注看人,而无意对方施加压力时,那双眼实在跟嘉宁一模一样。

    这段时日,温穗并不经常想起他。但偶尔看向嘉宁那双肖似其兄的眼睛,她也会奇怪,自己每周来他妹妹这儿,竟然真的也没与他碰过面。

    温穗知道他是有意避着她的。

    他隔一周来庄园看望妹妹一次,往往是她来了他就走。每一次,温穗都能透过书房的落地窗,看见黑色的劳斯莱斯幻穗车队缓缓驶离庄园。

    只有一回,她提早到了,到大门外的时候,沈墨恒正在草地上骑马。

    他并没有按照英国惯例穿全套骑士服,而只换了马裤和马靴。上衣领口微微敞开,袖子半卷,露出结实的手臂。

    隔着半片青翠的草地,他们也许静静对视了一息,但温穗并不怎么确定。当她沿着鹅卵石小径走到草地边的时候,沈墨恒已经驭马掉头,跃过了一丛火红的鸢尾花。那匹汉诺威马速度惊人,转眼间一人一马如黑色的闪电,消失在地平线上。

    那天下了很大的雨,积水阻断了诺福克郡与伦敦之间的高速公路,沈墨恒没能即刻反程。

    下了课,嘉宁听说哥哥还未走,眼巴巴地望着楼上紧闭的书房门,“哥哥不一起用晚么。”

    潘师良慈爱地看着她,“少爷还有电话会,你和温小姐先去吧。”

    嘉宁像个小动物似地哼唧一声,“他眼里果然没有我这个妹妹了!”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温穗心里有鬼,知道沈墨恒是为了避开谁才冷落妹妹,连忙替他说好话,“沈先生很关心你的,他那么忙,都还会抽时间过问你的作业呢。”

    嘉宁:“……”

    这种关心她是可以不要的谢谢。

    眼看雨越下越大,没有停的趋势,温穗惦记着实验室里的事情,婉拒了晚餐的邀请,披上雨衣就走了。

    雨势甚大,乡间原始的排水系统捉襟见肘,转眼间,积水就没过了小腿。但温穗在英国生活了这么久,很难不锻炼出和恶劣天气共存的技能。她高高挽起裤脚,踩在道路两边的岩石带上,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前走。

    没走出多远,一辆迈巴赫SUV无声无息地堵住了她的去路。驾驶座上下来一个穿黑色西装的陌生男人,举伞走到她身边,“温小姐,我送你。”

    温穗捋了捋被雨水打湿的额发,疑惑,“你……”

    对方读出她的疑问,颔首道,“是先生的吩咐。”

    温穗委婉地望了一眼迈巴赫的底盘,“雨这么大,车子会报废的。”

    “没关系,报废的话,他会批账单。”西装男笑了笑。

    “……啊?”温穗怀疑自己听错了。

    男人恢复了面无表情,“您担心得不无有道理,所以我本来提议用直升机送您的,这样最妥当,但先生说您一定会拒绝。”

    ……那可不吗,一辆直升机大张旗鼓降落在人来人往的校园里,那个画面根本不敢想。

    中国人一向是喜欢折中的,如果你说让她坐他的车子回去,她一定不肯。但你如果你用直升机来威胁她,她瞬间觉得坐他的车不算什么了。

    温穗疑心自己被合谋套路了,但她没有证据。

    上了车,透过车窗回望,雨幕下的庄园灯火辉煌,她不期然看见站在二楼高台上的修长人穗。

    他看着她。他像现在这样看着她,用绵长的眼神。

    “那我要把我的望远镜也带上。”

    看她成功上钩,沈墨恒坐在钢琴凳旁,唇角勾起一丝满意的微笑,故意转移话题:

    “对了,今年帝都天冷,听王姨说,院子里的腊梅花可能要提早开了,你看见花苞了吗?”

    “真的假的?”温穗瞪大眼睛:“听起来是个好兆头。”

    沈墨恒悠然:“嗯,我也相信会有好事即将降临。”

    隐隐察觉出几分深意,温穗抬头看了他一眼,却没多想。

    反正这个人总习惯给她制造惊喜。

    相信答案很快就会揭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