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下文学 > 其他小说 > 和离后娶了小狗夫郎(女尊) > 14、第十四章
    陆湫是前段时间才被从军营遣送回来的,回来之后就受了家法,一直被关在屋里出不了门,也就没听说过什么盗贼名号,只知道有人偷了东西。他向来爱凑热闹,爱玩,这种顺手就能帮忙的事情他也从不会把自己置身事外。见一群人在后面追着喊什么“抓贼”,陆湫当机立断就借来一位老妇人挑水用的竹棍,利用自己矫健的身手追了上去。

    那贼人行动敏捷,虽然旁人可能看不出,但陆湫却能感知到,他大概率是个男子,还是个未完全长开的少年,应该跟陆湫自己岁数相差不大。论身手,陆湫有自信不输给那家伙,但难办的是贼人只顾逃窜,一时间很难被拦下来。

    只要有人能给他争取到一个机会——不需要太久,一瞬间就足够——陆湫就可以去跟那人斗上一斗。

    于是,像是上天懂得了他的心思一样,一支羽箭破空而出,自陆湫的面前飞过去,在贼人的脖颈上留下一道清晰的血线。看那羽箭的路线,似乎是被人用手直接抛出去的,这足以让人感受到用箭人恐怖的准度与爆发力。

    陆湫眼睛一亮,立即抓住贼人捂着脖子愣神的片刻,提着棍子切入场中,只用了三两招,就成功拖延住盗贼逃窜的脚步。即使最后那盗贼放弃缠斗,一心想离开,陆湫也保住了布袋中那件被盗的宝物,算是不亏此行。

    小事一桩。

    陆湫满足地摸了摸鼻底,腼腆地笑了笑,把布袋扔给那个喊着要抓贼的女人,想趁着被一群人围住追问之前离场。毕竟要是走晚了被人抓住,恐怕离被扒出来身份就不远了。

    刚才在脂粉铺子里,他虽说也有走神,但一些重要的信息还是听进去了的。陆湫知道自己最近名声不是太好,最好别一直在外面晃,不然母亲要听说他出来一次就又开始抛头露面动用武力,准得把他的禁足时间延长到出嫁前。

    可就在他已经打算撤退的时候,人群中的一句“逸欢姐姐”引起了他的注意。

    “逸欢?沈随安?”

    陆湫只觉得心脏似乎都停了一瞬间才开始跳动。他猛地转过头,下意识往那边小跑过去,四处张望,寻找着那个人的脸——而在看到其中一双眼睛的时候,他停住了。

    三年过去,那个人还是如此好看。

    她还是喜欢穿浅色的衣服。那人站在人群中显得明丽大气,可以融入人群,却又比其他人更为夺目,她原本过肩的长发已然及腰,束起一个利落的马尾,面容的轮廓也似乎更为清晰。比起三年前,她变得更加稳重,整个人的气质也更成熟了,这种微妙的改变让陆湫无法控制地红了脸。

    而最吸引人的,还是她的眼睛。

    只需要一眼,少年就觉得自己已经沉溺在了对方含笑的、如沉静而又清冽的夏季池塘一般的眼眸中。他丝毫不愿抵抗这种本能,而是放任自己越沉越深。

    “对,”她的声音也一样带着笑意,那样温柔,那样好听,陆湫知道,她在看着自己,“我是沈随安。”

    陆湫嘴唇翕动,脸颊已经完全涨红,声音又干又涩,紧巴巴的,一点也不好听。可是他有一种冲动,面对如同神祇降世一般突然出现在眼前的沈随安,他根本不想忍耐。

    他要说出来。

    “……我、我是大理寺左评事陆守一之子陆湫!”

    陆湫死死地盯着沈随安的眼眸,放弃了自己先前的一切迂回想法,决绝地、大声地自报家门,而后,喊出那句足以让周围男子都倒吸一口冷气的话语:

    “我想、想和你成亲——!”

    说出来了。

    已经用光了全部勇气的陆湫是在强撑着自己不倒下,他觉得自己的脸正在不停地冒着热气,胃里似乎都有蝴蝶在乱飞。一介男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向女子求亲,这等行径不需要别人提醒他也知道有多荒谬与丢人。可是陆湫不介意自降身价,或者说,在面对沈随安的时候,他没有身价那种东西。

    他很便宜,只要沈随安愿意要他,他就会跟着走的。

    这是他的真心话——他想跟沈随安成亲,想成为她的夫郎,想要名正言顺地在她身边。即便他知道自己跟沈随安的家室不匹配,知道自己跟沈随安说上一句话都算高攀,可是……

    有些话不说出来,他会后悔的。就算要放弃,也得是沈随安不想要他,他才甘愿放弃,而不是连尝试都不敢尝试。

    他就是喜欢沈随安,从第一次遇见她,一直到现在,从未改变过想法。陆湫这个人没什么大的理想,出去当兵也纯粹是想逃避现实。他唯一向往的,只是能日日相伴在自己喜欢的人身边,仅此而已。

    *

    “哥哥,你——”

    陆椿没能看到前面抓贼的桥段,刚刚赶来就听见自家哥哥在对一个女子说什么成亲之类的话。

    原本在没看到那女子的脸之前,陆椿还把这件事当成了一件丢人的小事,只要好好解决应该不会有问题,最严重也不过是哥哥再被母亲教训一顿,反正挨鞭子也是姐姐下手打,不会让湫哥真的伤筋动骨。

    可在注意到对面是谁之后,陆椿差点要被吓到昏厥。

    庆国公府的沈二小姐,沈随安!

    他哥以前亲口说过喜欢的人!

    原本陆椿觉得他哥这辈子都够不上沈家二小姐的鞋跟。可他没想到,自家哥哥没有试图够沈随安的鞋跟,而是直接跳到了别人脸前蹦跶。

    这种冒犯,如果沈家要追究起来,他哥就完蛋了——陆椿心里急得不行,刚想上前替哥哥道歉,没想到,沈二小姐身边一名男子先站了出来,挡在了沈随安前面:

    “放肆!”那少年一看就是世家子弟,身上的骄傲劲儿足以看出,他的家族是陆家这种小门小户绝对得罪不起,也不敢去攀附的存在,“哪里来的黑毛猴子,竟敢在逸欢姐姐面前说这种冒犯的话!就凭你这种家室,也想跟庆国公府的二小姐成亲,真是白日做梦!”

    “你说谁是黑毛猴子!”陆湫本来就被情绪支配,很容易让那人激怒,可又碍于沈随安的原因不敢冒犯,而且,他也无法反驳对方那几句对他家室的蔑视,此刻的陆湫多少有些狼狈。

    “呵,难道不是吗?那粉在你脸上都快能写字了,一个男人家居然能把自己糟践到这种……”

    “语霖,”沈随安按住了那男子的肩膀,对他摇了摇头,“够了。”

    “可是,逸欢姐——”男子的话噎了一下,看上去非常不高兴,瞪陆湫的眼神简直是想把人立刻千刀万剐,结果一望向沈随安就又变成了一副为姐姐着想的委屈模样,变脸速度看得陆椿大开眼界。

    “听话。”沈随安轻轻把那男子带到自己身后。

    “……噢。”虽然还是不服气,甚至幼稚地扒着沈随安肩膀,在女人身后冲着陆湫做鬼脸,但那男子好歹是没再挡在前方。

    “那个……!”陆椿见对方退回去,赶忙过来,低三下四地按着哥哥还带伤的背鞠躬道歉,“十分对不住……!我兄长因为受了刺激,脑子不太好,最近行事有点冲动——”

    “陆椿!”陆湫气急败坏,忍着疼,就是不想低头,瞪着陆椿,“我脑子没事!”

    “你要是没事就不会一出门就闯祸了!”陆椿也被他气到了,他年纪也不大,想装沉稳都装不下去,“这才多久时间,你就……!”

    正在争执的二人都不服输,可当他们还行想接着吵的时候,眼前的女人忽然笑了,笑得甚至有点夸张,甚至抹了一下眼角。

    “……你们可真是有趣,”她笑意未敛,丝毫不见生气,“陆湫是吧,我记住了。”

    “你方才是说,想和我成亲?”

    *

    “啊……!”名叫陆湫的少年眨巴眨巴眼睛,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愣了好几秒才回答,“对、没错!”

    “你是不是已经跟姓顾的和离了?如果是我的话,可以嫁给你——唔唔——”

    陆湫的弟弟踮着脚,硬生生把他哥那张不守礼的嘴巴捂住了,边捂嘴巴还边从袖子里掏出了一把小戒尺,试图靠工具来阻拦自己武力值超群的哥哥。

    沈随安其实有点好奇,明明她这两天才跟顾云熙和离,怎么这消息就传得连一个大理寺评事的儿子都知道了。不过她也没问这个,见陆湫挣脱了他弟弟,温和地对他说:

    “可是,我暂时不想娶夫。”

    “就算非要娶,我也只想娶一个自己心悦的男子。”

    “我与你素不相识,你张口就说想成亲,怕是有点不合情理,对不对?”

    “我知道……可——”少年的模样简直像没人陪玩时耳朵都耷拉下来的乌裘,可怜巴巴的,“可是,我只是想试一试……”

    “如果有缘的话,”沈随安倒也不直接拒绝,对方身上那股纯粹直接的特质让她觉得有趣,也很容易对他生出几分对可爱的小动物一般的喜爱,“你我自会再相见。”

    “那……”陆湫抬眼,看向沈随安,目光坚定,“我会努力让你喜欢我的!就算你不喜欢我……我也会一直,一直心悦你……!”

    小少年的眼神干净而透亮,不需要沈随安去猜测,只是看着就能看到他的全部情绪。他似乎与顾云熙完全相反,一切的情绪都写在脸上,爱恨都表达得非常直接。

    沈随安意识到了,他是认真的。

    但不管怎么回忆,她是真的想不起来自己有认识过陆家的人,也不记得陆湫这个名字。这个少年,到底是因何开始喜欢她?

    沈随安不了解,也不想在这里继续耽误了。

    周围看热闹的人越聚越多,对于沈家来说,这其实算不得什么事情,但陆家对此大概回非常头疼。家中男子在闹市当众对国公府小姐求亲,这段时间,沈随安或许整个人都会陷在这条传闻中。

    还是先到此为止吧。

    “好,”沈随安点点头,收敛了笑容,认真地回应,“我信你。”

    “有缘再会,陆湫。”

    “还有,”沈随安指了指自己的脸颊,“这里,有印子。”

    说罢,沈随安携上曹家姐弟,转过身,摆摆手后离开。她倒也不担心会被跟上,毕竟刚刚抓贼的女人已经在旁边看了半天戏,现在也该轮到那人去和陆湫说话了。